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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沧州市2023年度第7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》的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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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沧州市2023年度第7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》的公示

  • 来源:
  • 发布时间:2024-04-25
  • 浏览次数:360

项目名称:沧州市2023年度第7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

委托单位: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运河区分局

编制单位:北京棕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
检测单位:河北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

一、项目概况

沧州市2023年度第7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块位于沧州市运河区新华西路与迎宾大道南大街交叉口西南侧,占地面积58489.38m2),中心坐标为东经116.80403°,北纬38.312928°。地块所属行业类别:农用地,规划用途为:居住用地,公园绿地和河流

地块拐点坐标如下(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):

拐点

X

Y

拐点

X

Y

J1

39482804.413

4242405.143

J6

39482944.168

4242119.143

J2

39482944.168

4242405.143

J7

39482748.019

4242119.143

J3

39482959.168

4242390.143

J8

39482748.019

4242380.760

J4

39482959.168

4242329.803

J9

39482803.181

4242369.617

J5

39482959.168

4242134.143

 

 

 

本项目未开展过工业生产活动,2009年之前为农田,小流津排水渠流经本地块;2009年~2012年地块外南侧建设培植厂房,培植厂房的部分区域位于调查地块内,其余区域仍为农田和小流津排水渠;2012年~2018年地块外南侧建设养猪场,养猪场圈舍的部分区域位于调查地块内,地块内南部存在培植厂房和猪圈,其余区域仍为农田和小流津排水渠;2018年以后农田改为苗圃,用于培育树苗,同时地块内增加树苗销售办公室和值班室,南部仍为培植厂房和猪圈,目前培植厂房闲置,地块内猪圈已拆除。

二、调查结论

根据检测报告统计分析结果,地块土壤pH为略微偏碱性,土壤中重金属除六价铬未检出外其它均有检出,检测结果均未超出筛选值;石油烃(C10-C40),仅有5个样品检出,检出率为13.9%,检测结果未超出筛选值;氨氮均有检出且未超出筛选值;二噁英有检出未超出筛选值;挥发性有机物、半挥发性有机物、有机类农药全部未检出。该地块所有土壤检测因子均符合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一类用地要求。

底泥有检出因子为pH、氨氮、铜、镍、锌、铅、镉、砷、汞、石油烃(C10-C40),六价铬、挥发性有机物、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。底泥为中性略微偏碱性,氨氮、重金属和石油烃(C10-C40)均未超出筛选值。

根据检测结果分析,本项目地下水浊度、溶解性总固体、总硬度、氟化物、硫酸盐、氯化物、硝酸盐氮、氨氮、锰、钠超出《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III类标准,其余因子均达标。溶解性总固体、总硬度、氯化物、硫酸盐、锰、钠含量偏高,与沧州市地质结构有关。沧州市地处冲洪积平原区,地势平缓,浅层地下水开采层为一含水组,地下水埋深较浅,排泄方式以人工开采为主,其次是潜水蒸发,侧向径流微弱。土壤中矿物成分经过不断风化淋溶,造成了地下水化学成分逐渐增多,形成盐分积累。氟化物则是由于部分区域地下沉积物中有含氟量较高的母质矿物,而氟易溶于水,造成地下水氟含量偏高。

地表水化学需氧量、氟化物、总氮超出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 3838-2002)Ⅳ类标准,石油烃(C10-C40)无相关标准,暂不评价,其余因子均达到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 3838-2002)Ⅳ类标准。化学需氧量和总氮超标可能是上游猪舍、旱厕、市政排污口排放造成的,氟化物超标可能与沧州市浅层地下水苦咸,地下水含氟量高,沧州市浅层地下水埋深较浅,地下水中污染物渗透迁移扩散造成小流津流域地表水氟化物超标。

根据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(HJ 25.1-2019),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到该阶段(技术路线第二阶段)结束。

 

委托单位: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运河区分局

联系人:刘工

联系电话:15230860539

日期:2024年4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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